產品與服務


企業/商業合併保險


在香港成立一間公司或商店,最基本保護和管理你的業務是購買適當的公司或商店綜合保險。


僱員補償保險


根據香港《勞動補償條例》的規定,如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須負起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作遭遇的意外(包括職業病)而引致受傷或死亡的補償責任。勞工保險是必須的。


私家車\商用汽車保險(包括高性能車)


香港車主必須就法例下要購買汽車保險。汽車基本保險保障因意外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物損毀的損失,而車主須負上的法律賠償責任。 汽車保險可提供多項投保選擇,提供周全保障:,

  • * 第三者責任保險
  • 為引致第三者死亡、受傷或引致第三者財產損毀的法律責任提供保障。

  • * 綜合汽車保險
  • 除第三者責任保障外,保障範圍還包括受保汽車的盜竊及意外損毀等等。


裝修工程的風險保險


是專為保障裝修工程承建商或委託人而設,保障因裝修、翻新期間等工程可能引致之損失.當中包括裝置及維修等項目和保障在施工期間的工程物料損毀及或第三者責任(包括緊接之保用期內)的法律責任保障。


房屋保險(火災和公共責任保險)


保障因家居爆喉水浸、爆竊、火災、法律責任和樓宇結構等,將損失減至最低。家居保險亦可保障租客/業主的家居財物和個人貴重物品全面保障。


業主立法案團和公共責任保險


根據法例修訂後所有業主法團均須就有關其下建築物的公用部份及該法團的財產須有(1)第三者風險保險單,和(2) 公眾責任保險的投保人(以及其僱員),如在大廈管理方面疏忽而引致第三者身體受傷或/及死亡,可向第三者支付的賠償及相關的訴訟費用,要求保險公司作出彌償。每份保單的單一事故承保額,不得少於一千萬元。


內陸和海外貨物運輸保险


本保險是承保投保人所運送的貨物於正常運送途中(海運或陸運)因意外事故所引致的損失,依法應由保險公司負上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有負賠償之責。


海上船隻(遊艇)


與汽車保險相似,保障大概可分為船隻本身(綜合保障)及第三者責任。而第三者責任是法例規定所有船主必須購買。


旅遊保險(單次或全年保障)


出外度假或公幹,旅遊保險計劃保障週詳,可覆蓋緊急醫療費用、人身意外、行程延誤、個人責任等各種事故等, 和保障因意外而引致的損失等。


療保險(個人或團體保障)


目前公營醫療機構的服務需輪候時間較長,為病人帶來延誤適當治療等。而面對私家醫療日益高昂的費用,如我們有份完善的個人或團體醫療保險計劃或自願醫保計劃,令你減少沉重的財政負擔等。


家務助理保險


在香港聘請「海外傭工」或「家務助理」僱主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一份全面的家傭保險非常重要。僱主亦可自行選有附加嚴重疾病保障等。


寵物保險


為您的寵物提供保障,如不幸生病或受傷,可提供全方位的醫療保障,包括獸醫診金、處方藥物、住院及手術費用等。


董事及高級經理人員責任保險(簡稱D&O保險)


一般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可能在其商業行動中有過錯導致第三者遭受經濟損失,依法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的風險,將它轉嫁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下來承擔經濟賠償給予有關苦主。


產品責任保險


承保投保人因產品的瑕疵等而做成的法律責任。同時保險公司會負責投保人在出事當地,處理訴訟及一切法律行動的費用。根據產品責任保險條款和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範圍,會賠償給涉案苦主的損失(可包括精神上的損失)。


專業彌償保險


主要承保投保人如律師、會計師、醫生、工程師等專業人士在進行經營或生產、或其他商業活動時,因其疏忽或意外導致事故而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而須要承擔潛在的法律賠償責任。